注:此报告仅来自单一来源,尚待核实。
1776年6月12日,弗吉尼亚州通过了《弗吉尼亚权利宣言》,这是美洲殖民地第一份正式的个人自由宣言。这份文件被认为是人类自由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文件之一,它直接影响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该宣言源于第五届弗吉尼亚制宪会议为建立自治和保障任何君主都不能剥夺的权利而做出的努力,这些权利包括自治、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陪审团审判。乔治·梅森领导了这项倡议,他借鉴了启蒙思想,特别是约翰·洛克的思想,主张所有人天生自由,拥有造物主赋予的权利,任何世俗权力都不能侵犯这些权利。该宣言申明,政治权力属于人民,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相反。
这份文件还确立了诸多基本的治理原则,例如权力分立、权力制衡、新闻自由和宗教自由,这些原则至今仍是美国共和国的基石。这些理念虽常被人们铭记,却鲜少被正式成文,它们共同构建了保护公民免受暴政侵害的法律基础。几周后,托马斯·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沿用了《弗吉尼亚宣言》的语言和理念,而詹姆斯·麦迪逊则以此为蓝本制定了《权利法案》。值此周年纪念之际,我们应当重申对保护宣言中所载原则的承诺,并维护那些定义美国作为全球自由与繁荣倡导者角色的各项自由。